最高检:巡回检察发现,部分监狱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问题比较突出
12月2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自2018年5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10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了巡回检察制度,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全面推开,并持续发展完善。2020年11月和今年5月,最高检分两批直接组织对10所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今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迈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杨春雷说,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积极探索和深入实践,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工作质效显著提升。至202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856次,通过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以及“回头看”,共发现监狱问题30253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159个,提出纠正违法3105个,已监督纠正26653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82个,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38人;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1062个。
杨春雷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在认真总结前期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基础上,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20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通过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共发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4230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5份,检察建议书335份;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线索62件,已立案侦查4件6人,移送纪委监委线索25件;发现罪犯又犯罪线索2件;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763个。
杨春雷表示,在对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中,相对集中和突出的有:执法理念落后,不能适应新时代监管执法要求;部分监狱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警戒具使用等日常监管执法不规范,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个别监狱、看守所监舍存在违禁品、“牢头狱霸”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监管秩序和安全稳定;警力及硬件设施配置不能满足新时代监管执法需求,不少监狱和看守所处于超押状态,有的看守所实时羁押量接近设计羁押量的两倍;个别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尽责,严重侵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等。
杨春雷表示,为推动巡回检察工作规范、深入、高质量开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检察机关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对《工作规定》的贯彻执行。各级检察机关将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确保全面贯彻、正确适用;各省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制度创新,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最高检将研究制发操作手册,进一步指导巡回检察工作规范开展,并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二是进一步凝聚巡回检察工作的司法共识。更加注重与监管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既要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要注意通过对重点部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被监管人员等的监督,深挖隐藏的违规违法问题,并及时督促纠正,切实堵住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漏洞,实现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的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推动监督与办案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力度大、跨度长、针对性强等优势,注重把巡回检察与“减假暂”法律监督、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督、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有机结合,切实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及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提升巡回检察的工作质效。
四是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根据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看守所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把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作为“十四五”时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贯穿始终。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
编辑向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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