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审批,四川对疫情防控急需项目环评审批开“绿色通道”

时间 • 2025-12-01 08: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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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近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急需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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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知》,属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类建设项目,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等方式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督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

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符合《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认定属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开工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可在开工后补办。相关建设情况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对需要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鼓励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并严格审查要求,确保技术审查质量。对需要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沟通的,鼓励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尽可能减少当面沟通,便捷提供服务。

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具备条件的应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快递邮寄批文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有效避免办事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聚集流动,全力保障办事群众和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

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编辑刘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