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机场项目违规填海被罚8000万元 此前曾因同样问题被重罚

时间 • 2025-12-01 14: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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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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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其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由于在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填海建设海洋工程,三亚新机场项目两家公司被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8000万元。

6月24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告红星新闻,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法规处发布,相关案件之前由海洋部门进行处罚,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责划归至省生态环境厅。

红星新闻注意到,这已不是两家公司第一次因三亚新机场项目受到行政处罚。早在2017年5月,其中一家公司曾因非法填海被有关部门处罚2232万余元。

擅自填海两公司被罚8000万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开信息显示,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新机场投建公司”)、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空港区建设公司”)因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设海洋工程暨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填海工程一案,经省生态环境厅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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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核实,两家公司于2016年8月份起至今在海南省三亚市红塘湾附近海域,在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填海建设海洋工程暨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填海工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根据上述规定,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贰拾亿元(200000万)百分之四,共计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万)的罚款,并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

三亚新机场(红塘湾选址)地理位置图

天眼查信息显示,新机场投建公司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信海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持股,其中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73%。空港区建设公司为海航股权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亚新机场非法占用海域已涉多起案件面积超100公顷

红星新闻注意到,这已不是两家公司第一次因三亚新机场临空旅游产业园项目受到行政处罚。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三亚市国土资源局曾在2017年责令新机场投建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55495元罚款。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2018年6月的行政裁定

另一份行政判决书显示,2017年,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曾因空港区建设公司违法用海1.4174公顷,且不服从海洋监察部门管理,屡罚屡犯,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232.405万元。

海口海事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临空产业园一期工程使用海域47.8879公顷,已于2016年7月获得省政府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期限为50年。空港区建设公司在尚未获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于2016年10月开始进行跨海栈桥、振沉钢圆筒和人工岛起步区等用海工程施工,且在相关部门通知停工并作出处罚的情况下,边交罚款边继续施工,直至2017年7月才全面停止施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小组在《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三亚市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野蛮施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判决书同时披露,三亚新机场施工建设非法占用海域已引发8宗案件,涉及非法占用海域面积超过100公顷。

另据《海南特区报》报道,2019年4月16日,三亚市政府出资1亿元注册成立了市政府直属的国有全资公司三亚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三亚新机场建设事宜。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等部门正抓紧开展海洋环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海陆物料来源论证、申报工作,争取2020年开始填海工程建设,2023年开工建设机场工程,力争2025年建成投运。

红星新闻记者蓝婧任江波

编辑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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